福建重点支持闽台高校开展紧缺人才培养合作
来源:《东南新闻网》 日期: 2010.3.23
根据闽台产业发展需求,今年我省重点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在制造业、电子通讯业、建筑业、旅游业、现代农业等紧缺人才培养领域与台湾职业院校和相关台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通过三方联合组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开展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库建设,联合开展实训基地建设,联合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联合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为进一步推动闽台教育合作先行先试,省教育厅今日发出《关于实施2010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通知》,在与台湾对口院校开展校际交流的框架下,采取“项目带动”战略,以加强教学科研的双向合作、师生的双向交流为主要内容,以学分互认推动学历互认为重点,扩大闽台高职和台资企业联合培养人才规模,形成一批有示范辐射和推广价值的项目,在对台教育交流合作规模、内容、层次上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促进我省高校在对台教育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试。 通知指出,根据两岸现行的教育法规政策,重点支持高等学校采取“分段对接”的方式(本科学生采取“3+1”方式,专科学生采取“2+1”方式),选派学生至台湾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闽台两地高校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联合培养人才协议,联合制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合理衔接,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赴台学生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学生毕业后由我省高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台湾高校出具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或结业证书。 另悉,经过对前一时期我省高校对台教育交流合作情况的初步检查和审核,2010年申报项目的高校名单有: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武夷山职业学院、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华光摄影职业学院、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申报闽台高校“分段对接”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高校有:闽江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 |